各系(部)团总支、学生会:
春季来临,气候转暖,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体质健康发展,同时加强学风、校风建设,结合我院实际,从2008年3月25日恢复升旗及早操,安排如下。
一、升旗及出操人员:
所有住宿学生及两站路内在外居住学生。
二、升旗及出操时间:
每周一早晨夏季时间8:00(冬季时间8:20)举行升旗仪式;每周二至星期五早晨夏季时间8:00—8:30(冬季时间8:20-8:50)以系(部)为单位统一组织出操(大风、雨、雪天可根据学校通知停操)。
三、升旗及升旗及早操管理
按照《新疆艺术学院学生早操管理规定》,由各系(部)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进行考勤管理,因病因事不能出操者,须向本系(部)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请假。由学联文体部统一汇总各系(部)考勤,并在学生工作例会公布。各系(部)要严格掌握考勤,出勤率未达95%者,不能参加年终共青团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团总支的评定,并且减少各类评奖分配名额。对于不服从的学生,将取消一切评奖和资助资格。
四、升旗及早操组织实施
1、升旗及早操管理工作由学生处、团委牵头,体育教研室协助,各系(部)负责实施;
2、各系(部)负责本系(部)升旗班的组建和管理。
五、升旗升旗及早操考核
各系(部)每周一做好升旗献词,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必须参加。学联和体育教研室对各系(部)出勤人数检查采取抽查方式:一、对学院升旗及早操出勤学生人数进行检查;二、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督促学生出操。
六、评比表彰
团委定期将考核结果公布并对出勤率高的系(部)颁发流动红旗,对于组织不力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。
七、其他注意事项
1、2008年3月25日(周一)开始,由学联进行第一次升旗,各系(部)领导、辅导员和班主任必须出席
2、各系(部)升旗及早操按照上学期操场分布安排。
附件:新疆艺术学院作息时间表
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