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艺团字[2008]07号关于开展“迎奥运、讲文明、树新风、促团结”主题知识竞赛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08-06-19 浏览次数: 39

各系(部)团总支:
    为了使我院各族团员学生正确了解奥运知识,弘扬民族团结精神,根据中共新疆艺术学院委员会【2008】25号文件要求,学院团委将组织开展“迎奥运、讲文明、树新风、促团结”主题知识竞赛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    一、竞赛时间:
初赛:2008年 6月5日前,由各系(部)主办。
决赛:初定2008年6月11日(周三)下午,由学院团委、学联主办。
    二、竞赛形式:
        1、第一环节:有问必答——必答题
由参赛队伍抽签选择一组题目,由主持人报题,各参赛队每位选手按照顺序独立回答问题,在60秒内完成作答,他人不得提示和补充。回答正确得10分;超时回答、回答不正确或不完全不得分,也不扣分。
        2、第二环节:先声夺人——抢答题
各队推荐一人按抢答器,推荐一人回答问题,同队队员可以提示或补充,在60秒内完成作答。在主持人读完题目,宣布“开始”后,即可抢答,最先抢到答题权者回答问题。回答正确得10分,回答不正确或不完全扣10分;超时回答、在主持人未宣布完“开始”抢答者,扣10分,该题作废。
        3、第三环节:一锤定音——风险题
分两个分值,题目分数分别为20分、30分。由参赛选手在台上讨论决定选择题目分值,由任意一队员回答,其他队员可以提示补充,在60秒内开始作答,120秒内答题完毕,超时回答、回答正确得相应分数,回答不正确或不完全扣相应的分数。
        4、备用环节:加试题
如果出现相同分值的队,首先加试一道题,胜者名词排前;如果分值还相同则再加试一题,同样胜者排前,以此类推,加试题所获得分数不计入总分,只作排名次用。
    三、要求
        1、各系(部)自行建立题库,必须包含民族团结内容。结合决赛形式主办比赛。
        2、各系(部)可推选初赛冠军,也可根据初赛实际情况,挑选优秀选手组建团队参加决赛,参赛队员中至少一名民族同学。于2008年6月6日(周五)前将参赛选手资料以及初赛试题上报团委。
        3、高度重视、认真对待本次活动,积极配合团委做好宣传组织工作。
附件:《奥运礼仪知识》以作参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